第95章 正文9·騙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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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作家的老婆是個蒙古人,而且就是巴丹吉林沙漠附近一個鎮子的原住民。
這對夫婦很奇怪,氣質非常不搭調。鹿作家是個兼具精英和社畜氣息的瘦削男人,戴一副茶色墨鏡。他老婆膚色有些發紅,雖然穿戴很時髦卻有一股異域風情。
“我們省了向導的錢了?”我身為窮狗有自己關註的重點。
吳邪點了點頭,“不過我們要去的地方,有向導也沒有什麽用。”
車是軍用越野,感覺是黑市搞來的。我有點懷疑吳邪是自己租了自己的車。
那個外國人一開始只說很少的蹩腳中文,發現我會北日耳曼語之後相當欣喜的開始和我嘮嗑,說自己是個地理雜志的主編,古潼京這個地方他聽聞很久了,一直想先來看看踩個點,然後帶人來實地調研。
沈瓊大概是被我嚇到了,聽了我的那句話之後就有點畏畏縮縮起來,似乎很擔心自己喝水被嗆死。
“老板,來根煙?”王盟說。
正輪到吳邪開車。這條公路上基本上沒別的車,所以他開的速度相當快,“我不困,你他媽又不開車抽什麽。”
王盟只好把煙又塞回兜裏。
我扒在吳邪的後座,伸手到前面給他餵零食。
他的嘴唇和鼻息接觸到我的手,有種投餵寵物的滿足感。
吳邪從後視鏡裏對我翻了個小小的白眼,“丫頭,你笑那麽開心幹嘛?”
我有嗎?我摸了摸臉,“沒有吧。”
“哎,”我問,“你喜歡狗還是貓?”
我聲音不大,算是比較私人的對話,所以和我坐在同一排的沈瓊也一副假裝沒有聽見的樣子。
吳邪毫不猶豫呵呵道:“我喜歡你。”
我:“……”
雖然說上過那一次床之後,吳邪已經承認了我是他女人的這個設定。但這麽直球還是頭一回。
而且……他是真的喜歡我?
是真的嗎?
“哦,我還以為是送命題呢,”吳邪開著車,反應過來摸了摸鼻子,“認真的話,其實我更喜歡狗。有時候狗比人可靠。”
我嘆了口氣,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,“……您才是真的狗。”
一邊沈瓊忽然說話,“那沫沫姐你喜歡貓還是狗?”
她的態度轉變有些突然,我心念急轉,看著她也是微微一笑,“你談戀愛了嗎?”
沈瓊一楞,隨即搖頭。我說:“那我也喜歡你。”
空氣突然安靜。我摸了摸鼻子,笑話太冷了嗎?沒事,只要我不尷尬,尷尬的就會是別人。
“哈哈哈,”笑的是後排的鹿太太,“你們小年輕這什麽情趣啊?”
王盟抗議,“單身狗遭到暴擊了,小瓊姑娘你說是不是。”
沈瓊發出一聲鼻音,我說開玩笑開玩笑啦,這麽漂亮的小姑娘要是高中就被拐走了我都會心疼的。
這時候,吳邪忽然回身,把手伸進我的鬢角揉了一把,“汪。”
我一時間楞了神,不是因為他言語動作之間的親昵,而是我感覺到吳邪在我耳朵上掛了個什麽東西。
那東西涼涼的,好像是金屬,是個沿著耳廓掛住的耳夾一樣的東西,不大也不重,我留的短發剛剛好能夠蓋住。
什麽玩意兒?
我眨了眨眼,嘴上“嘿嘿”癡漢笑,又開始亂飆白爛話。
廢話說了沒多久就累了,車一直開到S312的一個什麽位置,找到了一個蒙古包聚集的地方,鹿太太就去和人交涉買駱駝。
“奇怪,”她臨走前和鹿作家說,“我的耳夾好像掉了一只,你幫我在車上找一下。”
外國佬——他的北歐名字太奇怪我翻譯不過來——此時已經興致盎然起來,也跟去觀摩。
“這耳飾有什麽特別的?”我靠在車邊輕聲問吳邪。
對方微微挑眉,“貴啊。”
耳飾的材質好像是銀鑲玉,而且是墨玉。我不太懂這個,好看是確實好看的,但真有什麽門道我是一點也看不出來。
我深以為然點了點頭,心裏卻說你他媽第一次送我珠寶就這?就這?
問題如果不在珠寶上,那就肯定是那個鹿太太。
為什麽要用這種方式告訴我?直接說不行嗎?
但是回想到我身上無知無覺發生的一些事情,又覺得這種謹慎或許是必要的,只能假裝無事,該幹什麽幹什麽。
我把耳飾貼身藏好,看了看遠方的烈陽沙漠,心說恐怕自己帶的防曬霜指數不夠啊。
最後我們買了三頭羊換過來七匹駱駝,當天晚上吃了一頭,第二天鹿太太就帶著駝隊出發了。
這一行只是單純的探索,他們根本不確定自己能否找得到古潼京,所以趕路也不算緊急。
剛開始學騎駱駝的時候我有點措手不及,因為一條腿沒法真正隨心所欲的移動。但很快我就掌握了基本的方法,或許是天生比較能和動物親近的原因,我覺得駱駝還是挺聽話的。
“技術不錯啊,”吳邪本來還想幫幫我,“騎得比王盟好。”
我瞇著眼對他說:“是天賦,我還會駕狗拉雪橇呢。”
吳邪“哦”了一聲,看著我,忽然伸手捏住我的兩邊臉頰。
我:“……?!”
他“嘿嘿”笑了兩聲,不知道想到了什麽,笑的一發不可收拾。
“我老板就這個精神狀態,”王盟攤手,“你得習慣。”
我拉過吳邪的一只手,強行讓駱駝靠近一點。
“關老師,”我說,“你是不是故意的,從我臉上剜了兩坨防曬霜?”
我和沈瓊在出發前互相幫助抹了一層厚厚的防曬霜,但是實在太熱了,一邊出汗一邊暴曬,我都對自己的皮膚絕望了。
吳邪把另一只手在自己臉上抹了一下,“你這厚度簡直是砌墻啊。不過你沒那麽容易曬黑,相信我。”
我容不容易黑你個大豬蹄子懂個屁啊。我哼唧了一聲。因為太熱,我就一根手指勾住吳邪的一根手指,並肩往前走著。
“我認識個美容行業的哥們兒,”吳邪說,“等回去給你做個spa啥的。”
我心說哥們兒?您認真的嗎?我嘟囔:“我感覺,我現在就在作死吧。”
吳邪笑了,拍了拍我的腰,很蘇很撩的對我瞇了一下眼,“保存點體力,作死還沒開始吶。”
——————
當天晚上,我們在沙漠裏紮營,因為七個人無論三人一帳篷還是兩人一帳篷都會多一個人,所以就安排了一個人守夜。
老外自告奮勇上半夜,吳邪就說那他下半夜,女人還是先不安排。
我和沈瓊睡一個帳篷,這是真正第一次單獨和她相處。
一進去小姑娘就忍不住了,直接拉住了我,“你到底是什麽意思?”
我打了個哈欠,拍了拍她,“躺下,慢慢說。”
沈瓊顯然不滿意我的態度,但是我從包裏拿出爽膚水和護膚品之後她就軟化了下來。
“你到底為什麽……?”我給她擦完後脖子之後,沈瓊已經有點迷糊,趴在睡袋裏問。
我往外看了看,那個老外坐在篝火邊上抽煙,我把帳篷拉上,開始脫長褲。
沈瓊渾噩的神志一下清醒了,“你,你幹嘛?”
“你有的我都有,”我說,“你怕什麽?”
我一邊脫一邊說,“現在整個隊伍裏只有你我的地位是相同的,雖然我無法預料會發生什麽,但是我可以證明我的誠意。”
“……我是來找我的父母的,”沈瓊說,“你根本不懂,我們根本不一樣。”
“你認為我不了解你,但是其實不然,現在的情況其實是你不了解我。”
我伸手敲了敲自己的義肢,沈瓊立刻聽出聲音不對。
“我在像你這麽大的時候失去了親人,”我說,“還有這條腿。你知道這個隊伍的成分很覆雜吧。相比起別人,我更願意和你結盟。”
沈瓊沈默了一會兒,“……你,知道多少?”
我想了想,“你的事情我大概知道。而且除了我們,鹿作家夫婦也有特殊的目的。”
沈瓊皺眉看著我。我說:“一路上鹿太太說了多少次要找耳環你註意過嗎?鹿作家一直都答應,但是找的很敷衍。但是很明顯家庭經濟支柱應該是鹿作家,在貴重物品丟失的時候雙方都沒有一絲抱怨,在夫妻哪怕是一般情侶的相處模式之間都會很少出現。”
我故作高深的笑了笑,“他們不是夫妻。”
如果是老油條此時未必會相信我的信口開河,但是沈瓊年紀比我還小,完全沒有什麽騙術經驗。
“可你是吳邪的女朋友,”她說,“他……”隨即她的表情變了。很顯然,她發現了一個矛盾。
如果我非常清楚吳邪的身份,而他帶我來了沙漠,那麽這個男女朋友的關系就會顯得很虛假。然而一路上我和吳邪的互動還是很真實的,這其中覆雜的情感像她這個年紀的姑娘是不會明白的。
“那你為什麽還要來?”
我現在必須把自己放在和她同樣的受害人地位,而且要盡可能隱瞞自己身上已經發生過的事情。
因為那些事件過於匪夷所思,會顯得我將面對很多麻煩,我不能讓這些麻煩嚇退這個妞。
“其實我是來追債的,”我撓了撓頭,“我意外懷孕了。”
作者有話要說:
又到了大家開始看不懂的情節。
女主沒恢覆記憶,全靠智商硬撐。
不知道有沒有發現,小吳從來沒有在失憶女主面前抽過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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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作家的老婆是個蒙古人,而且就是巴丹吉林沙漠附近一個鎮子的原住民。
這對夫婦很奇怪,氣質非常不搭調。鹿作家是個兼具精英和社畜氣息的瘦削男人,戴一副茶色墨鏡。他老婆膚色有些發紅,雖然穿戴很時髦卻有一股異域風情。
“我們省了向導的錢了?”我身為窮狗有自己關註的重點。
吳邪點了點頭,“不過我們要去的地方,有向導也沒有什麽用。”
車是軍用越野,感覺是黑市搞來的。我有點懷疑吳邪是自己租了自己的車。
那個外國人一開始只說很少的蹩腳中文,發現我會北日耳曼語之後相當欣喜的開始和我嘮嗑,說自己是個地理雜志的主編,古潼京這個地方他聽聞很久了,一直想先來看看踩個點,然後帶人來實地調研。
沈瓊大概是被我嚇到了,聽了我的那句話之後就有點畏畏縮縮起來,似乎很擔心自己喝水被嗆死。
“老板,來根煙?”王盟說。
正輪到吳邪開車。這條公路上基本上沒別的車,所以他開的速度相當快,“我不困,你他媽又不開車抽什麽。”
王盟只好把煙又塞回兜裏。
我扒在吳邪的後座,伸手到前面給他餵零食。
他的嘴唇和鼻息接觸到我的手,有種投餵寵物的滿足感。
吳邪從後視鏡裏對我翻了個小小的白眼,“丫頭,你笑那麽開心幹嘛?”
我有嗎?我摸了摸臉,“沒有吧。”
“哎,”我問,“你喜歡狗還是貓?”
我聲音不大,算是比較私人的對話,所以和我坐在同一排的沈瓊也一副假裝沒有聽見的樣子。
吳邪毫不猶豫呵呵道:“我喜歡你。”
我:“……”
雖然說上過那一次床之後,吳邪已經承認了我是他女人的這個設定。但這麽直球還是頭一回。
而且……他是真的喜歡我?
是真的嗎?
“哦,我還以為是送命題呢,”吳邪開著車,反應過來摸了摸鼻子,“認真的話,其實我更喜歡狗。有時候狗比人可靠。”
我嘆了口氣,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,“……您才是真的狗。”
一邊沈瓊忽然說話,“那沫沫姐你喜歡貓還是狗?”
她的態度轉變有些突然,我心念急轉,看著她也是微微一笑,“你談戀愛了嗎?”
沈瓊一楞,隨即搖頭。我說:“那我也喜歡你。”
空氣突然安靜。我摸了摸鼻子,笑話太冷了嗎?沒事,只要我不尷尬,尷尬的就會是別人。
“哈哈哈,”笑的是後排的鹿太太,“你們小年輕這什麽情趣啊?”
王盟抗議,“單身狗遭到暴擊了,小瓊姑娘你說是不是。”
沈瓊發出一聲鼻音,我說開玩笑開玩笑啦,這麽漂亮的小姑娘要是高中就被拐走了我都會心疼的。
這時候,吳邪忽然回身,把手伸進我的鬢角揉了一把,“汪。”
我一時間楞了神,不是因為他言語動作之間的親昵,而是我感覺到吳邪在我耳朵上掛了個什麽東西。
那東西涼涼的,好像是金屬,是個沿著耳廓掛住的耳夾一樣的東西,不大也不重,我留的短發剛剛好能夠蓋住。
什麽玩意兒?
我眨了眨眼,嘴上“嘿嘿”癡漢笑,又開始亂飆白爛話。
廢話說了沒多久就累了,車一直開到S312的一個什麽位置,找到了一個蒙古包聚集的地方,鹿太太就去和人交涉買駱駝。
“奇怪,”她臨走前和鹿作家說,“我的耳夾好像掉了一只,你幫我在車上找一下。”
外國佬——他的北歐名字太奇怪我翻譯不過來——此時已經興致盎然起來,也跟去觀摩。
“這耳飾有什麽特別的?”我靠在車邊輕聲問吳邪。
對方微微挑眉,“貴啊。”
耳飾的材質好像是銀鑲玉,而且是墨玉。我不太懂這個,好看是確實好看的,但真有什麽門道我是一點也看不出來。
我深以為然點了點頭,心裏卻說你他媽第一次送我珠寶就這?就這?
問題如果不在珠寶上,那就肯定是那個鹿太太。
為什麽要用這種方式告訴我?直接說不行嗎?
但是回想到我身上無知無覺發生的一些事情,又覺得這種謹慎或許是必要的,只能假裝無事,該幹什麽幹什麽。
我把耳飾貼身藏好,看了看遠方的烈陽沙漠,心說恐怕自己帶的防曬霜指數不夠啊。
最後我們買了三頭羊換過來七匹駱駝,當天晚上吃了一頭,第二天鹿太太就帶著駝隊出發了。
這一行只是單純的探索,他們根本不確定自己能否找得到古潼京,所以趕路也不算緊急。
剛開始學騎駱駝的時候我有點措手不及,因為一條腿沒法真正隨心所欲的移動。但很快我就掌握了基本的方法,或許是天生比較能和動物親近的原因,我覺得駱駝還是挺聽話的。
“技術不錯啊,”吳邪本來還想幫幫我,“騎得比王盟好。”
我瞇著眼對他說:“是天賦,我還會駕狗拉雪橇呢。”
吳邪“哦”了一聲,看著我,忽然伸手捏住我的兩邊臉頰。
我:“……?!”
他“嘿嘿”笑了兩聲,不知道想到了什麽,笑的一發不可收拾。
“我老板就這個精神狀態,”王盟攤手,“你得習慣。”
我拉過吳邪的一只手,強行讓駱駝靠近一點。
“關老師,”我說,“你是不是故意的,從我臉上剜了兩坨防曬霜?”
我和沈瓊在出發前互相幫助抹了一層厚厚的防曬霜,但是實在太熱了,一邊出汗一邊暴曬,我都對自己的皮膚絕望了。
吳邪把另一只手在自己臉上抹了一下,“你這厚度簡直是砌墻啊。不過你沒那麽容易曬黑,相信我。”
我容不容易黑你個大豬蹄子懂個屁啊。我哼唧了一聲。因為太熱,我就一根手指勾住吳邪的一根手指,並肩往前走著。
“我認識個美容行業的哥們兒,”吳邪說,“等回去給你做個spa啥的。”
我心說哥們兒?您認真的嗎?我嘟囔:“我感覺,我現在就在作死吧。”
吳邪笑了,拍了拍我的腰,很蘇很撩的對我瞇了一下眼,“保存點體力,作死還沒開始吶。”
——————
當天晚上,我們在沙漠裏紮營,因為七個人無論三人一帳篷還是兩人一帳篷都會多一個人,所以就安排了一個人守夜。
老外自告奮勇上半夜,吳邪就說那他下半夜,女人還是先不安排。
我和沈瓊睡一個帳篷,這是真正第一次單獨和她相處。
一進去小姑娘就忍不住了,直接拉住了我,“你到底是什麽意思?”
我打了個哈欠,拍了拍她,“躺下,慢慢說。”
沈瓊顯然不滿意我的態度,但是我從包裏拿出爽膚水和護膚品之後她就軟化了下來。
“你到底為什麽……?”我給她擦完後脖子之後,沈瓊已經有點迷糊,趴在睡袋裏問。
我往外看了看,那個老外坐在篝火邊上抽煙,我把帳篷拉上,開始脫長褲。
沈瓊渾噩的神志一下清醒了,“你,你幹嘛?”
“你有的我都有,”我說,“你怕什麽?”
我一邊脫一邊說,“現在整個隊伍裏只有你我的地位是相同的,雖然我無法預料會發生什麽,但是我可以證明我的誠意。”
“……我是來找我的父母的,”沈瓊說,“你根本不懂,我們根本不一樣。”
“你認為我不了解你,但是其實不然,現在的情況其實是你不了解我。”
我伸手敲了敲自己的義肢,沈瓊立刻聽出聲音不對。
“我在像你這麽大的時候失去了親人,”我說,“還有這條腿。你知道這個隊伍的成分很覆雜吧。相比起別人,我更願意和你結盟。”
沈瓊沈默了一會兒,“……你,知道多少?”
我想了想,“你的事情我大概知道。而且除了我們,鹿作家夫婦也有特殊的目的。”
沈瓊皺眉看著我。我說:“一路上鹿太太說了多少次要找耳環你註意過嗎?鹿作家一直都答應,但是找的很敷衍。但是很明顯家庭經濟支柱應該是鹿作家,在貴重物品丟失的時候雙方都沒有一絲抱怨,在夫妻哪怕是一般情侶的相處模式之間都會很少出現。”
我故作高深的笑了笑,“他們不是夫妻。”
如果是老油條此時未必會相信我的信口開河,但是沈瓊年紀比我還小,完全沒有什麽騙術經驗。
“可你是吳邪的女朋友,”她說,“他……”隨即她的表情變了。很顯然,她發現了一個矛盾。
如果我非常清楚吳邪的身份,而他帶我來了沙漠,那麽這個男女朋友的關系就會顯得很虛假。然而一路上我和吳邪的互動還是很真實的,這其中覆雜的情感像她這個年紀的姑娘是不會明白的。
“那你為什麽還要來?”
我現在必須把自己放在和她同樣的受害人地位,而且要盡可能隱瞞自己身上已經發生過的事情。
因為那些事件過於匪夷所思,會顯得我將面對很多麻煩,我不能讓這些麻煩嚇退這個妞。
“其實我是來追債的,”我撓了撓頭,“我意外懷孕了。”
作者有話要說:
又到了大家開始看不懂的情節。
女主沒恢覆記憶,全靠智商硬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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